供应商需知
1、新供应商引入的准入标准与原则
1.1供应商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1.1.1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供应商应提供具有国家法定部门签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状况、生产能力、技术力量或销售资质、服务能力;
1.1.4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资质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2供应商资质档案资料
引入新供应商时,提供以下基本资料,采购根据资料评估赋予供应商拥有合格供应能力范围的采购目录。同时,也可为在册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基于相应的资质文件引入新的潜在的采购目录。
(1)《供应商基本信息调查表》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盖公章;
(3)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户)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证明资料;
(5)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6)公司基本介绍(含公司情况简介、组织架构图);
(7)产品代理证明(厂家代理授权证明、厂家代理级别证明)(如有);
(8)生产/代理商接单、下单、交货主要流程图或程序(含日期)(如有);
(10)公司及员工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如有));
(11)特许经营证照复印件(如有);
(12)廉政承诺及保密承诺、供应商需知;
(13)采购申请单(如有)其他。
2、供应商评价与供应商等级
2.1供应商按照周期性(年度履约)评价得分得出供应商级别,结合供应商供应风险识别结论,得出上一年度供应商等级。并按等级确定合作方式,控制交易风险。在供应商日常管理中,根据动态评估结果,调整供应商等级,按等级调整合作方式,降低交易风险。
2.1.1供应商周期性(年度履约)评价方法
评价的范围:针对有实际交易的合同或订单。
2.1.2供应商级别
(1)供应商共分四个级别,其中A、B、C级依据供应商周期性(年度履约)评价得分,对应标准如下:
序号 | 供应商评价得分/平均分 | 供应商等级 |
1 | 85(含)~100 | A级(含AI AII AIII) |
2 | 70(含)~85(不含) | B级(含 BI BII BIII) |
3 | 0~70(不含) | C级(含 CI CII) |
4 | 不由年度履约评价得出 | D级 |
签署合同尚未评价的供应商暂定等级为B。
(2)杭港地铁有限公司供应商的等级划分
根据各供应商的年度履约评价成绩和供应风险级别识别结果,将不同类别的供应商划分等级,具体如下表:
供应商等级 | 供应商管理策略 | |
合格供应商 | AI | 原则上对公司长期发展极其重要,供应风险高,绩效优良,应建立长期协议,并在采购委员会的同意下减免履约保证金。 |
AII、BI | 原则上保持合作,可建立大于一年以上的长期协议(同时应考虑产品的价格浮动因素) | |
AIII、BII | 原则上保持合作,可建立为期一年或以上的长期协议(同时应考虑产品的价格浮动因素) | |
BIII | 原则上保持合作 | |
监控观察供应商 | CI | 供应风险最高的在册供应商,暂停付款,谨慎交易,进入惩罚期,需报备批准后让步执行询比价或付款,同时执行供应商改进计划,供应商反馈整改完成并确认后,可以升级到B。特殊情况下,可以视情况而定,谨慎交易; |
监控冻结供应商 | CII | 冻结交易供应商,不可以发新的订单,不能参与询比价谈判等交易,暂停付款,若有未支付的货款,需得到公司审批同意再支付。若因违约变为CII,供应商有意愿配合供应商持续改进计划,可跟踪提高绩效,且得到我公司认可后可移入CI。 若因时间原因变为CII,且供应商有意继续与我司合作的,可向合约采购部提交最新的供应商资料,且得到我公司审核以及认可,并根据5.2条重新引入供应商,直到重新引入为潜在供应商前不可交易; |
黑名单供应商 | D | 禁止交易供应商 |
2.2供应商的动态评估
动态评估相对于周期性评估,基于在册供应商违约行为执行。动态评估通常由于商务合作、交付及时性、交付质量、安全生产、现场审核、资料审核等违约问题导致。
当供应商出现违约问题并确认为有效违约问题时,先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整改措施单》要求其限期整改。若整改期内问题得到改善并被供应商评价小组认可,该违约关闭。
若整改期内未及时完成整改,或整改结果被供应商评价小组判断为无绩效改进,则发起供应商等级下降,并发送《供应商警告通知单》给供应商,要求再次整改。若问题得到改善并被供应商评价小组认可,发起供应商等级上调,并发送《供应商等级调整通知书》给供应商。
若供应商在收到我司《供应商警告通知单》后,仍未改善或整改结果供应商评价小组判断为无绩效改进,再次发起供应商等级下降,并发送《供应商警告通知单》或《供应商处理通知书》给供应商。若问题得到改善并被供应商评价小组认可,发起供应商等级上调,并发送《供应商等级调整通知书》给供应商。
2.2.1 符合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直接发起动态评估,供应商等级下降到监控观察CI。
a)A、B级供应商,如出现与两年内提供过的合同相关的关键资料不完整的情况,视为违约并持续跟踪改进情况;
b)A、B级供应商,供应商现场审核发现实际情况与供应商提供的档案资料严重不符,视为违约并持续跟踪改进情况;
c) A、B级供应商无故拒绝报价或中选后拒绝签署合同;
d)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一个供应商已经出现三次违约(含违约关闭),再发生新的违约。
2.2.2 符合以下情况的供应商,发起动态评估,供应商等级下降到监控冻结(CII):
a)两年内无采购活动(含合同、订单、询价、报价、支付);
b)供应商的成立时间距新增供应商的时间未满1年。
c) CI级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如出现关键资料不完整的情况。;
d) CI级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现场审核发现实际情况与供应商提供的档案资料严重不符;
e) CI级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无故拒绝报价或中选后拒绝签署合同;
f) 供应商主动声明不参与我司业务。
2.2.3 出现严重事件,发起动态评估,供应商等级下降到CII级,标记“谨慎交易”,提示交易风险。以下事项为“严重事件”:
a)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确认取消其在公司的供应商资格,并须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
b) 与有关采购员及用户部门串通,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同时保留追究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c) 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诋毁其它供应商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并按情节轻重向有关部门举报。
d) 在供应商开发及采购流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料;在接受公司监督部门询问调查时故意隐瞒事实,做虚假陈述;提供假发票;其他有损诚信的行为等。
e) 供应商之间、供应商与厂家或厂家代表互相串通、围标、垄断渠道等,有影响公平公正性的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同场投标,人为地使招标、比价丧失公平竞争性(必要时可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举报)。
f) 服务类、工程类供应商按照《承包商安全管理手册》进行承包商安全表现评估(REC-S&Q-046承包商表现评估表),若供应商安全表现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并经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
g) 杭港地铁员工直接投资,或其直系亲属、配偶投资的公司;
2.2.4 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发起动态评估,等级下降到D级,纳入黑名单供应商:
a) 被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纳入限制市场行为或限制交易的供应商;
b) 工商管理系统显示已注销的供应商;
c)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一个供应商发生三次以上违约(含违约关闭),且在执行供应商持续改进计划后被供应商评价小组判定为无绩效改进,可由合约采购部和供应商评价小组共同提报采购委员会,在得到审批后进行动态评估。
3、供应商奖惩
3.1供应商奖励
(1)杭港地铁有限公司的优秀供应商为连续三年保持A 类的供应商。
(2)对于优秀供应商,在我司官网公布评估结果名单。
(3)如果对应供应商在评估周期内被我司书面表扬过,其周期评估的成绩可在其总分基础上加分,部门层级表扬的加5分,加分后总分不超过100分。供应商的同一事件,如有多方表扬的,不累计计算。
3.2供应商惩罚
(1)对于CI 级供应商发出警告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如供应商未在期限内按照我司《警告通知单》完成绩效改善的,降级为CII供应商监控冻结,暂停供应商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在半年内未整改完成,放弃跟踪。
(2)供应商已处在惩罚期的(等级为C类),无权参与惩罚期内发布公告项目的相关采购活动;若采购合同已经完成授予,相关采购活动有效。
(3)对于C类供应商,拒绝对外提供与杭港合作的业绩证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